歷史悠久 荷爾蒙治癌藥(2024-12-09)

三苯氧胺(Tamoxifen)是專治荷爾蒙受體陽性的乳癌藥物,不經不覺已有約五十年歷史。乳癌源起自不正常的乳房細胞,而這些細胞通常對荷爾蒙敏感,例如雌激素和黃體酮。數據指出,荷爾蒙受體陽性(HR+)的乳癌佔近七成,因此荷爾蒙治療(或內分泌治療)藥物會在癌細胞的荷爾蒙受體中施加作用,減低乳癌復發的機會。

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面世的抗雌激素,便是第一種針對乳癌的藥物,現已改稱為「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SERMs」,最常用的是三苯氧胺,適合收經前後的病人。SERMs的出現在當時是醫學上革命性的發明:透過藥物依附在癌細胞的雌激素受體而引發細胞凋亡。

然而,三苯氧胺有機會引致子宮內膜增厚或長出瘜肉,從而有機會演變成子宮內膜癌,幸好比率不高,病人只要定期接受婦科檢查便可以。

病人一直存有疑問,到底荷爾蒙藥要服用多久才算合適?數十年前有些病人確實只接受一兩年的三苯氧胺治療,不過,後來研究發現,五年的療程比兩年的療效好;直至近十多年研究指,十年的療程又比五年為佳。2013年公布的大型研究ATLAS trial指,接受十年三苯氧胺的病人,十五年內的復發率和死亡率,均比傳統五年的組別再減百分之三左右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3219286/ )。這結果引導出新的治療標準,若乳癌踏入第二期,或淋巴結有癌轉移,都會考慮十年荷爾蒙治療。

 

療程長短指標

那麼,超過十年的療程會否比十年好?筆者出席香港乳癌基金會舉辦的年度科學會議,來自德國的醫學專家Prof. Fasching Peter A.指,由於現時醫學研究主要針對五年和十年的對比,如果病人對藥物療效好,他認為持續服用十年以上是可以的。

 

姑置勿論,服食荷爾蒙藥的治療時間因人而異,醫生會根據病人的腫瘤特性、復發風險和副作用等作出建議,沒有一刀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