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qali® 早期乳癌藥物資助計劃
申請條件
- 患有荷爾蒙受體(HR)呈陽性、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呈陰性且復發風險高的 II 期和 III 期早期乳癌(Early Breast Cancer)成人患者#
- 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
- 為本港私營醫院或私營診所轉介的患者
- 持有由本港私家醫生所發出的 KISQALI® 藥物購買發票及收據正本,或經核證無誤的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只接受 2025 年 6 月 11 日或之後的發票或購買證明書)
- 此計劃並不適用於已成功申請其他 KISQALI® 藥物資助計劃的患者,例如醫院管理局轄下的撒瑪利亞基金資助、香港乳癌基金會資助、或聖雅各福群會資助
- 患者必須在開始 KISQALI® 療程首 6 個月內登記計劃
- 遞交相關的資產證明文件
# N1+;N0(T3/4;或 T2 並 Grade 3;或 T2 並 Grade 2 且高危 [Ki67 ≥ 20% / Oncotype DX 復發指數結果 ≥ 26 分或其他高風險基因特徵])
參與計劃方法及程序
申請人需要在開始 KISQALI® 療程的 6 個月內,帶備以下文件於預約時間親身到香港乳癌基金會進行辦理手續:
- KISQALI® 早期乳癌藥物資助計劃申請表 (患者需要作出聲明表示自己未曾就早期乳癌輔助藥物治療申請任何全額保險)
- 本港私家醫生轉介信
- 有效香港身份證
- 最近 3 個月內的個人收入證明文件 (i. 銀行月結單,或 ii.糧單/稅單,或 iii.任何收入來源的證明書,例如:其他物業的租金收入,或 iv.任何沒有工作或收入的證明書)
審核及資助詳情
香港乳癌基金會將會審核申請人的參加資格,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 申請人個人平均每月收入少於或等於 HK$60,000
- 在本港私營醫院或私營診所自費購買 KISQALI®,每 168 粒藥丸可領取 HK$18,000 資助(以支票形式發放)
- 整個標準 KISQALI® 早期乳癌輔助藥物治療週期為 39 個週期,28日為一個療程週期,一個療程週期標準服藥量為 42 粒藥丸。完成整個標準療程(即累計 1,638 粒藥丸)後不再提供資助
注意事項
- 病人需在購買首週期藥物的 6 個月內申請計劃
- 申請者的最高資助額為 HK$162,000
- 本計劃不包括 KISQALI® 以外的其他藥物的財務資助。患者需自行支付其他治療的費用
-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乳癌基金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查詢計劃之詳情及申請方法, 請聯絡香港乳癌基金會乳癌支援中心
香港乳癌基金會乳癌支援中心(香港)
地址: 香港北角木星街9號永昇中心22樓(炮台山港鐵站A出口)
患者支援熱線:(852) 2525 6033
傳真:(852) 2525 6233
香港乳癌基金會賽馬會乳健中心(九龍)乳癌支援中心
地址: 香港九龍牛池灣龍翔道28號一樓(港鐵彩虹站C2出口)
患者支援熱線:(852) 2597 3251
傳真:(852) 2597 5355
